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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本科及以上,英文);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个人陈述(英文);

9.工作经历证明(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10.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英文);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表需申请人下载填写附件《中国科大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至国合部,国合部负责填写上传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

注: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政治立场不合格”、“材料不属实”、“所在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两封专家推荐信

推荐人应(曾)为申请人导师/主管负责人或同事,能够客观详实地对申请人进行评价和推荐;推荐信应为英文拟就,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4.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将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上传。

5.成绩单

需提交英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扫描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及英文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需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在籍证明应明确学生在读年级和学制。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后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海外实习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应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提交英文个人陈述,包括意向国别和岗位以及选择原因(应选择1个意向岗位),是否服从调剂,申请动机,对于申请单位及岗位的基本认识,现从事专业与申请岗位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相关性,个人工作规划等,字数不限。个人陈述将被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

9.工作经历证明(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在职证明

-国外申请人应提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9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总工作经历须超过24个月)。

10.个人简历(英文)

请申请人下载附件个人简历模板,用英文填写并签字后扫描上传,作为个人资料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未使用规定格式的简历模板或简历内容填写不完整将影响录取结果。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

国内出入境记录应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小程序查询,下载查询结果后上传(应上传最近一年的出入境记录,无出入境记录者应上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应提供个人护照出入留学所在国有关信息页扫描件或由留学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注意,有关国际组织会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相应岗位最终录取人员。国际组织可能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另行考核,具体以国际组织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