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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引进境外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引才引智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省级引进境外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引进境外人才项目根据省科技创新发展需要,资助境外人才来皖开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活动。重点围绕大科学中心建设,引进能够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境外专家或团队人选应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人员,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安徽省内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二)工作时间:专家在皖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鉴于新冠疫情影响,鼓励项目单位探索利用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新模式开展引智合作。专家在皖工作时间不足20天的,需提供远程合作等相应证明材料。

(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境外专家长期来皖开展深度合作。

三、申报流程

(一)请下载附件《安徽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进行填报,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并由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二)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需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退回修改。如果初审通过,请签署初审意见及盖章。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认真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项目单位据实填写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项目单位围绕同一个研究方向或工作内容开展的合作项目,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

(三)项目单位须与专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资助其工薪或报酬,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备案。

(四)入选项目资助金额由安徽省科技厅根据项目单位聘请专家层次、来皖工作时间、数量、预期效益等分层级确定。

(五)项目单位应按照国际惯例,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

孙美琪,电话:0551-63603207  邮箱:maggie52@ustc.edu.cn

王     晨,电话:0551-63600433  邮箱:wangchen@ustc.edu.cn

地   址:东区国际楼二楼209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