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科院与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2022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科院与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NST)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精神,双方2022年将共同择优支持合作研究项目,现公开征集。
一、项目说明
1.征集领域:新能源New Energy(储能、制氢、太阳能燃料技术、能源互联网等);新材料New Materials(半导体、纳米、功能薄膜等)。
2.项目年限:不超过2年,于2022年1月启动。
3.资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交流费用,少量经费可用于开展合作研究。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韩方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韩币。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由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申报要求
1.国合部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17:00前。
2.材料要求: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选择“中国科学院-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启动,2023年12月31日结束;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项目汇总表(附件1、附件2)。
3.中方申请人须有明确的韩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韩方合作伙伴单位应为NST下属研究机构(机构清单详见https://www.nst.re.kr/nst_en/member/03_01.jsp )。中方申请人向中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韩方合作伙伴须同时向NST递交申请,中方或韩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正在执行中科院其他国际合作伙伴计划项目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不能申请2022年度合作研究项目。
5.我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三、评审与立项
1.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
2.资助项目将于2021年10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
3.中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放立项通知。
四、联系人
陈晨玮 63602853 chennnw@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项目汇总表-中文
2.项目汇总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