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 PIFI)申报工作已开始:
本次申报国合部ARP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00前,逾期将进入后续申报批次,请老师注意时间节点。
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https://ustc.arp.cn/),不接受纸质件申报材料。填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请填报/延续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申报前提:中方申请人未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激活账号并完善本人英文简历,须先登录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后方可通过ARP系统提交项目申请。
中方申请人存在应结题未结题或仍有结题未办结项目,原则上暂不接受本次申报。
3.立项执行:经专家评审后,第一批次立项结果将于2023年5月公布,结果公布后即可按立项执行说明启动实施。
4.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完成ARP系统填报,并根据项目类型,上传如下附件:
1.国际杰出学者和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
表2);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外国专家护照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在华执行或执行完毕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③境外执行的项目,须提供上期境外执行工作成效和绩效监督执行情况说明。
三、境外执行
依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出国(境)及外籍人员来访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项目确须在境外执行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原则上不再批复由于疫情原因申请境外执行的项目。
联系人:陈晨玮 63602853 chennnw@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