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在与中科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有效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扩大中科院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按照《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及范围
1.在中科院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水平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具体内容参看《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际字〔2007〕26号);
2.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3.已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4.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专家。
二、申报材料
1.本年度采用新一代ARP系统申报,不接收纸件申报材料。
2.请各单位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国际合作奖”模块下“院国际合作奖”进行填报,经所级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
3.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按附件2要求保存为单一文件(word格式)后上传至ARP系统。无相应附件内容的,注明“此部分无内容”。
4.材料要求:
(1)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2)对曾申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但未获奖的外籍专家,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3)上一年度进入终审但未获奖的候选人,可直接进入本年度终审环节。请相关推荐单位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并与国合局取得联系后确认;
(4)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5)为配合获奖专家的授奖仪式及宣传,请各申报人注意及时收集和事先准备中外双方合作的影像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日期
系统申报开放日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陈晨玮 63602853 chennnw@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