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学院2026年度“全球共性挑战专项”合作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全球共性挑战专项”项目组织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全球共性挑战专项”合作建议全年征集,分批提取,按年度组织评审立项。
请各申请人参阅2026年度“全球共性挑战专项”合作建议征集指南进行申报。晚于2025年5月26日在ARP系统提交的合作建议,将不参加本次评审立项工作。
一、项目定位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科技网络,针对共性科学问题、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对外项目合作。
二、资助重点
助力在抢占科技制高点上形成突破性态势,支持“需求牵引、贡献导向、成果落地”的实质性国际合作及港澳台合作。突出中国科学院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国际合作优势。鼓励青年科研骨干承担重大国际合作任务。重点资助开展以下对外合作:
1、聚力原始创新
围绕共性科学问题的合作研究;
面向共性技术需求的合作研究。
2、抢占科技高地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大任务,合作研发变革性技术、高技术产品(材料、器件、设备等)、创新性科研条件平台。
3、落地民生转化与服务
优先但不限于制造业升级、农业、医药健康的民生科技合作转化;
在境内转化,合作外方须做出重要技术贡献;
在境外转化,合作外方须具有生产要素优势或/和市场优势。
三、申报条件
1、合作建议须精炼学术内容,重点描述合作基础、合作方案与产出;
2、合作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承担其他在研的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项目或“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项目;
3、合作建议全年征集。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将分批次开展合作建议审核,并于每年10月底完成下一年度拟资助项目的遴选、立项工作;
4、我校负责组织本单位合作建议的征集,并通过ARP上报国际合作局。中科院要求我校主动整合内容重复、合作对象重叠的合作建议。对于扎堆提交“同质化”合作建议,或反复通过拆组换人、更换合作外方提交“同质化”合作建议的单位,中科院将暂停其上报资格。
四、填报说明
登陆新一代ARP(https://ustc.arp.cn/)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项目建议书-新建”,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及“建议书内容”页签下相关内容。
“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全球共性挑战专项”,“项目执行期”栏中项目开始时间应为2026年1月。
咨询:陈晨玮 63600500 chennnw@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