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科学院与塞尔维亚科学与艺术学院2026年度院级协议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与塞尔维亚科学与艺术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及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2026年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项目为双方联合资助的交流项目,协议双方每年进行7人/周的科研人员交流,中方按照600元人民币/天的标准资助塞方科学家在华期间费用;塞方按照2000第纳尔/天的标准资助中方科学家在塞期间费用。项目经费可用于食宿及当地交通费、生活补助。
2、双方的合作单位应分别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和塞尔维亚科学与艺术学院。中塞双方申请人须协商工作计划,并分别向各自科学院国际合作局提交申请材料,且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国际合作局将和塞方组织联合评审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3、本项目执行期为1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本项目与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不重复资助。
请拟申请本项目的单位于2025年10月24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盖单位公章)发至指定邮箱(请致电联系人),逾期提交的申请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晨玮 63600500,chennnw@ustc.edu.cn
附件:中英文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