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台湾青年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台湾青年人才计划”(以下称“台青计划”)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24:00。本年度采用ARP v2.4系统申报(登录网址:https://ustc.arp.cn/ 登录指南详见:https://oic.ustc.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7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推荐,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中国科学院“台青计划”的设立宗旨是为台湾优秀青年学者提供到中科院院属研究所和大学进行合作研究的机会,资助其来我校开展中长期的科技合作或博士后研究工作,促进学术交流、两岸合作和人才培养。台青计划包括两类资助项目:
(一)访问学者项目(A类)
资助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台湾青年学者到学校开展科研工作6-12个月,全院每年不超过10名。资助标准为3万元/月/人(税前)及一次性往返旅费补助(5000元/人)。资助期满考核优秀者经学校推荐可申请延续资助1年。申请延续最多不超过2次。
被推荐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台湾户籍;了解并主动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中科院及我校的规定;获得博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历,年龄在45岁以下,活跃在科研、技术和管理一线、在国际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企业已拥有(或相当于)助理研究员以上职位且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学者。
(二)博士后项目(B类)
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台湾青年学者,到学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全院每年不超过10名。资助周期为2年,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税前)及一次性往返旅费补助(5000元/人)。资助期满考核优秀者经学校推荐可申请延续资助1年。
被推荐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台湾户籍;了解并主动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中科院及学校的规定;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学校的合作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国家、院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具备与台湾学者开展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条件。其他事项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中国科学院台湾青年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按要求推荐候选人。请在申报前与候选人充分沟通,确保候选人执行项目期间在大陆连续工作时间。请在ARP系统中的填写《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推荐表》中“台湾青年人才简历”栏目时,写明从本科开始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二、准备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准备《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推荐表》和《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汇总表》。《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推荐表》通过ARP填写生成,《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汇总表》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网上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24:00,请台青申请人的校内合作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ARP v2.4系统国际合作模块–国际人才交流计划–台湾青年人才计划–申请填报–新建,在线填写中文推荐表,提交至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再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环节(李领老师账户)。
纸版材料申报:《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推荐表》填写完毕后,调整格式,打印一式两份,会同《台湾青年人才计划汇总表》一同报送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老图书馆227房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
四、 关于延续申请资助
台青申请人完成《延续资助项目申请函》(见附件),打印一式两份,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同报送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并通过邮件将《延续资助项目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xpert@ustc.edu.cn。
注:网上提交的推荐表内容必须与纸质件一致。
联系人: 孙晓辉
联系电话:0551-63602853
联系邮箱:expert@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