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国家实验室:
为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精神,大力推动中科院与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中科院对台工作总体部署,我办从即日起开放2021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申请。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筹划准备,并于2020年9月20日24:00点前将2021年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尽快报送我办。申报要求如下:
1.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提交申请至国际主管审核环节李领老师账号,同时报送两份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老图书馆227)。
2. 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院拨付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期间的费用,不含往返旅费)。
3.会议举办地点如不在申请单位所在地,应有与会议举办地当地高校、学术单位或学术团体(或本院系统单位)联合办会的说明。
4.会议名称注明是第几届或首届会议。会议申请获得院港澳台办批准后,请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过ARP提交会议筹备情况,并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会议筹备应按批准计划执行,如需临时调整须报院港澳台办批准。
联系人:孙美琪
联系电话:0551-63603207
电子邮箱: expert@ustc.edu.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赵璐茜联系,联系电话:15340120816 。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