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申报通知
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Initiative, PIFI)申报工作(不含国际博士生计划)即将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通过ARP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12: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ARP系统上将申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环节。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账户和密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expert@ustc.edu.cn邮箱获取。
2、ARP系统进行申报时,请登陆“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3、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⑤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⑥个人简历;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此外,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还须另外提交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其中1封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以上材料经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核后,提交至院级系统。
三、项目执行要求
1、国际杰出学者项目旨在资助在科技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且依旧活跃在世界科技舞台的外国杰出科技人才来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短期学术交流活动。
2018国际杰出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1-2周,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人,经费由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共同承担,院资助70%(3.5万元/周/人),院属单位承担30%(1.5万元/周/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须来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不少于1周的学术交流活动,且在2个以上院属研究所或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外方专家(学者)须与接收单位签署同意接收中科院访问学者回访等内容的协议。
2、 国际访问学者项目面向活跃在科研、技术和管理一线、在国外机构拥有(或相当于)助理研究员以上职位且已经取得国际公认优秀成果的外国人才,资助其来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中长期合作研究或学术访问。
2018国际访问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最多不超过2次。资助标准按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教授或相当职称者4万元/月/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3万元/月/人;助理教授或相当职称者2万元/月/人。除此以外,按来自国家及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分别为:周边国家5000元/人;拉、美、非洲地区20000元/人,其他国家地区8000元/人。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可分段执行,每段在中科院院属单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1个月。
3、国际博士后项目面向全球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外国青年学者,资助其来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8国际博士后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年,不再接受1年期的博士后项目申报。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除此之外,按来自国家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同国际访问学者旅费资助标准。项目实施周期内不得随意减期、分段执行。
请各申请人认真确认项目执行时间,确保项目执行率。对于无故、随意缩短执行时间的,将会被中科院列入信用系统,禁止其申报PIFI项目,按比例扣除相应经费。
四、关于延续申报
1、申报条件:
(1)仅国际访问学者可进行延续资助的申报,资助期为2-9个月。目前正在执行或执行结束后需再次来华的外方专家,可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延续资助的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
(2)国际博士后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报,如需继续在华工作,请按照新项目流程进行申报。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长同上述第三项第3条国际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
2、材料要求:
登陆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国际访问学者”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填写中文申请表,并逐项认真用中文填写。
请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见附件2);③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④新签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附件:
1、PIFI英文申请表;
2、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
3、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学校联系人:孙晓辉,周正凯;
联系电话:63602583,63602848;
联系邮箱:expert@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