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机关部处和校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我校因公临时出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和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文件(科发际函字[2017]58号)要求,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明确出访目的,控制出访规模,并适度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请按以下具体要求规范填报:
一、因公出国团组分类
1.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
主要包括:合作研究、学术访问、出席国际会议、教学活动、科学观测、科学考察、科研仪器调试、科技展览、出席国际组织活动、人才招聘等活动。
2.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
主要指一般性的校际间的涉及科研管理的工作交流。
二、因公出国经费分类
1.科研经费:出国经费来自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校外资助情况。
2.非科研经费:出国经费来自管理经费。
3.出访经费内容包含国际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会议注册费及其他。其中,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请参照财政部颁发的《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计算(见附件2),并请将其中的外币换算成人民币。
三、学生出访、赴港澳台的出访团组和出访经费无须报送。
四、已经批准和正在申报的2018年度出访纳入2018年度出访计划。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9日下班前,将“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见附件)的 电子版发送到xfzh@ustc.edu.cn。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张夏菲63600346,李领63600571。
附件:1.《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注:表中的“院”指科学院)
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财务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