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中科院国际化推进战略,鼓励和加强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切实提升中科院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现拟启动2019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该项目的定位是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重点资助国别和领域详见附件1。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20万元左右,2019年中科院预计资助20项左右,我校可推荐申报2项(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不限上报数量)。
请感兴趣的老师按照附件中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通过ARP报送,本次项目申报不接受纸质件,申报老师请在2018年3月5日17:00前将ARP上的项目申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环节,经校内审核后上报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如超过2项申报(不包括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将在3月12日前组织校内遴选。
成功被推荐的项目申报人请填写函评专家推荐表(函评专家需为中科院院属单位专家),并在3月12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expert@ustc.edu.cn。
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中科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ARP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附件2所列提纲在线下填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ARP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若有图片材料附件,需存入Word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体内容不得超过3Mb,包括:
a.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b.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联系人:孙晓辉 周正凯
电话:63602853 63602848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