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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面对疫情发展新形势,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3月20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出进一步调整,主要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19日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及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详见附件1)。

2、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渠道)、部分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中申请渠道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及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见附件2工作安排不再进一步调整,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3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2日前,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

3、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3),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19日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4、上述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5、我部曾于2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详见https://oic.ustc.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1225),现决定将原定要求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的时间由4月3日延期至5月8日前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交材料的时间不变,仍为4月27日前。

二、其他事宜

1、申请学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学生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2、申请材料可适当灵活简化。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评审推荐工作,《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研究生院、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CSC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发布。

 

联系人:王建国

电话:0551-63602671,

电子信箱:jgwang@ustc.edu.cn

 

                             中国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