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第三批次申报通知
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2022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Initiative, PIFI)申报工作已开始;
本次申报国合部ARP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7:00前,逾期将进入后续申报批次,请老师注意时间节点。
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及青年学者津贴项目暂停申报,待中科院国合局通知):
一、申报受理
1. 申报方式:通过新一代 ARP 系统“国际人才计划” 模块提出,不接受纸质件申报材料。填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 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报填报/延续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 申报前提:中方申请人未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激活账号并完善 本人英文简历,须先登录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后方可通过 ARP 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平台账号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陈晨玮 63602853联系)
3. 受理节点:ARP 系统全年开放申报,各院属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申报,国合局分 3 个时间节点集中受理:2022年度项目分别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第一批)、6 月 30(第二批)、8 月 30 日(第三批)分三批次对每个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国合部受理ARP时间提前国合局节点3个工作日,错过节点申报的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受理,第三批次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4. 立项执行:经专家评审后,于 2021 年 5 月、7 月、9 月分三批次公布立项结果,结果公布后即可启动实施。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执行完毕;特需外国人才计划需在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 50%以上。
5. 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 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 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填写 ARP 系统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表,同时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应包括:
1. 国际杰出学者和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表 2);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 荐信(中文)1 封。
2. 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 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 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三、境外执行
参照《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申报并执行。符合境外执行条件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
附件1 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
附件2 国际合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陈晨玮 63602853 chennnw@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