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通办
一号通办:
0551-63606695
通联邮箱
通联邮箱:
fanjiangqi@ustc.edu.cn

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将于9月正式开始,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应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910日-9月25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

(5)更多选派要求详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三、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须在9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完成校内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工作,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于9月份进行网上申报

(1)请有意申请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快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以备学院专家评审,提交的材料如下:

Ø 项目申报人员简况表(见附件)

Ø 有代表性的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Ø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Ø 拟研修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Ø 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2)各单位收到以上材料后,应尽快组织专家评审(可以函评形式进行)。评审专家不少于3位,专家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评审时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进行相应的打分、评价和签字

请注意: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规定,如学校选派人员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终止合作,且我校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3)请各单位于9月4日(周一)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楼203)提交①项目申报人员简况表、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③单位推荐意见表,逾期将无法受理 。

(4)根据2023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今年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可共同资助2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各单位提交拟推荐人信息后,学校将对申报人进行排序推荐,并对最终的推荐人选进行校内公示。

(5)9月10日-9月25日,确定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要求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相关的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四、项目咨询

联系人: 晏文静 63602769 abroad@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7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