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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签署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协议的函》(留金项[2021]10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就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9109月30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更多选派办法信息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0

三、申报流程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须在9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完成校内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工作,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于9月份进行网上申报请有意申请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快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以备学院专家评审,提交的材料如下:

    • 选派人员简况表(附件1)
    • 有代表性的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 拟研修机构出具的邀请信

各单位收到以上材料后,应尽快组织专家评审(可以函评形式进行)。评审专家不少于3位,评审时请填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进行相应的打分、评价和签字。

请于9月3日(周五)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楼203)提交①选派人员简况表、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③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说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规定,如学校选派人员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终止合作,且我校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根据2021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今年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可共同资助10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我校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不超过15人推荐申报。各单位提交拟推荐人信息后,学校将对申报人进行排序推荐,并对最终的推荐人选进行校内公示。

(3)9月10日-9月30日,确定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要求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相关的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联系人:  晏文静  63602769  abroad@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