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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中国政府为表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而设立的最高奖项,由国务院授权国家外国专家局于1991年正式设立。

   二、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候选外国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我国重点行业、工程项目做出突出贡献,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且在我国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

   (三)今年建议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须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四、申报材料

   (一)今年申报相关材料为《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及要素表》(附件1)。申报部门应按《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及要素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相关资料,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届时将无法上报。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800字以内。

   (三)除《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及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做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3月18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老图书馆222房间),申报材料为纸质版《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及要素表》及其他附件材料各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unxiaoh@ustc.edu.cn )。

   联系人:孙晓辉,63602853,sunxiaoh@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16年3月9日

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及要素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