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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捷克材料清单

在您批件获批后

请先确认您护照有效期,需留有6个月的有效期,若无因公护照或有效期不足,请先办理因公护照;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

申办签证,领馆所需时间:指纹采集后5个工作日(不包含材料来回邮寄时间,如材料不齐领馆将退回,待补齐后重新计

算工作日)。申根国家签证办理需前往上海领馆采集指纹,捷克领馆要求每次办理都需采集指纹,无论以前是否采集过。



因公签证材料包括:

1、签证申请表(英文打印,可在以下网址www.mfa.cz\shanghai或www.mzv.cz/wwwo/?zu=shanghai下载表格,表格中配

   偶与子女信息无论其是否随行均需填写);

2、一张近期白底彩照(35mm*45mm);

3、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当地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函原件(无原件领馆不予受理);

4、有确定航班日期的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英文版或中英文版);

5、保险原件,复印件(购买保险时要比入境时间提前一天,比出境时间延后两天。比如:3.11-3.15,保险买3.10-3.17,

   保额需30万人民币以上)请覆盖所有申根国家;

6、中英文派遣书;

7、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合部提供);

8、护照信息页复印件(竖着复印);

9、英文日程安排(国合部加盖公章);

10、同时申办几个申根国家签证,须提供所有国家邀请函(邀请函出访时间须依次衔接),并在签证表上填写所有申请签证

    国家的起止时间,中英文派遣书上也要写明所有国名和每个国家停留起止时间。

附:
  1. 捷克签证表
  2. 中文派遣书
  3. 英文派遣书
  4. 英文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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