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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波兰签证要求

请先确认您护照有效期,需留有6个月的有效期,若无因公护照或有效期不足,请先办理因公护照;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领馆所需时间:采集指纹后约15个工作日(不包含材料来回邮寄时间,如材料不齐领馆将退回,待补齐后重新计算工作日) 。申根国家签证办理需前往波兰上海签证中心采集指纹,有效期内办理所有申根签证需提供指纹采集之时所办对应申根国家的签证页,无需重复采集指纹。

1.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亲笔签名寄来的原件,否则领馆不予受理);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合部提供);

3.签证申请表(见附件链接。签证表英文填写中文签名,表格首入申根国一栏必须填写,因没有直达波兰的飞机,领馆强调所有转机的国家都必须填上,不是申根国家也须填上,第12项护照类型选择“official passport”,第23项旅行目的请选择“business”,第27项入境次数请选择“single entry”,第29项空着无需填写,第32项如非邀请方支付费用,请选择“by the applicant himself/herself”。place and date处,place填Hefei,日期写填表日期)

4.两张照片(照片要求白底近三个月照片,3.5cm*4.5cm,无需上传,提供纸质件即可);

5.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国合部提供);

6.境外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保险时请覆盖所有申根国家,时间上要比入境时间提前一天,比出境时间延后两天。比如:3.11-3.15,保险买3.10-3.17,医疗部分的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

7.机票订单(英文或者中英文,根据领馆要求,时间需与其他材料一致,如申请5.8-5.15,则机票需显示5.8出发,5.15从出访国离开,但实际行程可比此时间短);

8.住房订单(英文或者中英文,根据领馆要求,时间需与其他材料一致,如申请5.8-5.15,则住宿需显示5.8check-in,5.15check-out,但实际行程可比此时间短);

9.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每页都要复印);

10.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入境时须提供在波兰逗留期间每天32美元的生活费,如逗留天数少于5天,所带生活费总数不少于160美元,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的余额需至少达到32美元/天*天数);

11.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英文派遣书(见模板)

13.委托书(中文签名)。

其他注意事项:a.同时申办几个申根国家签证,须提供所有国家邀请函(邀请函出访时间须依次衔接),并在签证表上填写所有申请签证国家的起止时间, 机票订单、住宿订单及保险也需包含所有国家的时间,英文派遣书每个国家一份;b.以上材料团组成员每人一套(公共材料团长用原件,团组其他成员用复印件,需要盖章的材料盖章后再复印);c.凡经波兰前往第三国者,须办妥过境签证


附:英文派遣书
波兰签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