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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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批件获批后, 请先确认您护照有效期,需留有6个月的有效期,若无因公护照或有效期不足,请先办理因公护照;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领馆所需时间:领馆每周一、二、四、五上午受理、下午签发因公签证。 因公签证材料包括: 1、邀请函; 2、出差证明; 3、一份签证表格(表格两页,须正反面打印,英文填写,中文签名),一张近期两寸白底彩照; 4、中方营业执照(国合部提供); 5、须提供移民局同意的返签名单表,并划出申请人名字身份证以及护照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所有公用材料每人一套; 8、办理加急另需机票订单; 9、(若参加展会)提供展会的日程安排以及展台注册信息公司或者单位的业务介绍小册子;
附:
• 哈萨克斯坦签证申请表(PDF) • 出差证明 哈萨克斯坦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