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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台湾地区办理指南(20250724更新)




咨询电话:0551-63600346  咨询邮箱:fanliangchen@ustc.edu.cn

一、赴台湾地区ARP填报步骤:点击“国际合作”—“出访交流”—“赴台访问(立项申请或请示报批)。填写后提交至“课题负责人审核”(本学院外事领导),学院外事领导审核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审核”,提交意见均填写“同意”。登录指南参照:ARP系统登录指南(20250717更新)

二、填报类型:(1)需先填报立项申请的情况(立项申请通过后才能在系统填报请示报批):国际会议及其他国际性交流活动、校领导赴台、多个院属单位参加的两岸会议、单个任务我校赴台人数超15人、参加中国科学院组织的双跨团组。(2)自行立项的情况(直接填报请示报批,立项申请材料仍须一同提交):短期一般性学术交流、无其他院属单位参加的两岸会议、赴台合作研究、商务访问等。

三、办理流程:(1)ARP填报提交(勿上传附件);(2)学院领导审核(请提交至李领);(3)校港澳台办审核;(4)校领导审核;(5)校港澳台办将系统流程提交、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国科学院(立项申请距出访日期至少提前65天,请示报批距出访日期至少提前35天)(若需立项申请+请示报批,需填报两次ARP系统);(6)国务院台办审核并出具赴台批件;(7)校国合部领取赴台批件原件;(8)个人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9)按照批件时间赴台;(10)回校7天内通行证交回校国合部;(11)赴台任务结束一个月内,ARP中提交赴台交流归后总结。

所有附件材料(见下方表格)勿上传APR系统,请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楼20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fanliangchen@ustc.edu.cn。

立项申请材料

类型 序号 材料名称 两岸会议 国际会议 学术交流(未达90天) 合作研究(达90天) 商务访问
扫描件(签章原件的扫描版) 1 台方邀请函
2 台方承诺函(可在邀请函中合并承诺)
3 在台行程安排(台方标准格式的盖章文件)
4 双方合作协议
5 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入台旅行证
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6 邀请单位简介
7 会议背景材料
8 会议议程
9 全体参会人员名单
10 科技保密证明(请邮件索要模板)
11 现职正、副局(所)级干部累计出国(境)登记表(仅所级领导干部应邀赴台须提供,内容包含此次,点击文件名下载模板)
12 在台医疗担保函(70岁以上人员须提供,点击文件名下载模板)
纸质(须线下签章提交的纸质文件) 13 赴台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提交电子版审核,无误后打印,学院领导签字后提交,请邮件索要模板)
14 科技保密承诺书(一人一份,本人签名,请邮件索要模板)
1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公派赴台湾地区审批表》(仅研究生须提供,办理完国合部审核前的步骤,点击文件名下载模板)
16 健康证明(65岁以上人员须提供,医院开具)
17 在职证明(60岁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部开具)

请示报批材料

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18 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点击文件名下载模板)
19 赴台人员名单(点击文件名下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