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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外国专家访问签证




“访问签证”(F字签证)程序

适用范围:

 邀请外籍专家(以下简称外专)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且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性质。此类外专应申请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含)90 天的“访问签证”(F字签证)。

 

办理流程:

一般情况下,院系主请人可自行向外专发送邀请信(加盖学院公章),如确需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可在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内填报来访流程时申请:http://abroad.ustc.edu.cn/ (国合部联系人:陈晨玮、联系邮箱:chennnw@ustc.edu.cn) 。外专凭邀请信、有效护照、符合规定的照片、驻外使领馆要求的其他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F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