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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专离职手续: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注销




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工作许可届满将自动注销。

由于聘用合同解除、终止等情况办理注销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博士后退站表、合同解除证明等。

外专离职手续的外籍管理环节于国合部304签署,需要外专签署《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离职证明,若工作许可有效期剩余1个月以内,可视情况免办注销。暂时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需要校内责任人额外签署《外籍人员工作许可注销责任承诺书》,并督促外专于离职手续办完的3个工作日内补交。

工作许可注销由安徽省科技厅审核,约需5个工作日。

若需要注销证明,请告知,由国合部向安徽省科技厅申请。

若居留许可有效期大于60天,需办理居留许可注销。

居留许可注销

工作许可注销后, 2 个月内需完成居留许可的注销或在新单位的换发,包含本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及附属的亲属团聚类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有效期剩余60天以上的外专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校内责任人签署《外籍人员居留许可注销责任承诺书》。

校内责任人督促外专于工作许可注销的2个月内完成居留许可注销或在新单位的换发。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说明情况。无理由不注销的,我校可选择线上申报注销,此时外籍人员若未持有其他签证或居留许可,将视为非法居留。若线上申报注销时,外籍人员已在境外,则无法使用该居留许可重新入境,且下次持其他证件入境时可能需要经历边检谈话。

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注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 工作许可注销证明
  • 科大出具的居留许可注销函件
  • 科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住宿登记表(用于申请30天的停留签证)

附属办理的家属团聚类居留许可的注销,可同时办理或提前办理,但不可延后办理,需要材料如下:

  • 科大出具的居留许可注销函件
  • 科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住宿登记表(用于申请30天的停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