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住宿登记流程
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及港澳台胞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期间如变更护照、住所等,应及时向管辖派出所报告。
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做完住宿登记的6个月内离境后再次入境的,若住址和护照未发生变更,则无需重复登记。
若做完住宿登记的6个月后离境再次入境、或更换了住址/护照,也应于24小时内前往派出所做住宿登记。
无需重复登记的情况,若遗失了住宿登记表且需要使用,可前往登记的派出所,说明住址和护照未发生变更,需要补开以前的登记表。该情况下无需携带介绍信,免于重复登记手续,派出所将直接为您补办。
所需材料
境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若居住在学校各部门提供的周转房内,没有租房合同,请联系住房的归口管理部门开具住宿登记介绍信,模板见附件。
各校区所属辖区
中国科大东区管辖派出所:芜湖路派出所(外管工作站位于东区222楼,工作时间:周一、周三、周五)
中国科大西区管辖派出所:稻香村派出所
中国科大南区管辖派出所:芜湖路派出所(外管工作站位于东区222楼,工作时间:周一、周三、周五)
中国科大北区管辖派出所:三里庵派出所
附件:派出所介绍信模板
